
11月4日,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代院长宋建波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,讨论两起由通辽市检察院支持抗诉的刑事案件。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王彦春,党组成员、检委会专职委员吴咏梅列席会议。
会上,合议庭对案件事实、法律依据、拟判意见等进行了详细汇报。

王彦春检察长认真听取了案件报告,对法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表示敬佩,并围绕两起案件事实及证据情况充分发表了检察意见供审委会参考,表示尊重审委会决议,希望各位审委会成员继续支持检察院的工作,共同维护司法公正,共同促进双赢、多赢、共赢。

宋建波代院长表示,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法院推进司法公开、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方式,也是顺应司法改革要求、完善审委会工作机制的有力举措,要继续坚持、不断完善、推进检法两家在诉讼活动中更好地分工负责、相互配合、相互制约、相互促进。

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,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,通辽市检察院将严格落实最高检和自治区院的要求,不断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,完善衔接配合机制,促进双方互相学习,分工配合,凝聚司法共识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实现诉审工作良性互动,提高司法公信力,努力实现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常态化、制度化发展。(编辑:王洪德 通讯员:李佳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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